IM电竞“熊婆婆的花园”,毗邻重庆火车北站,坐落于泰山大道、衡水路、庐山大道、人兴路合围的大片区域。其官方宣称这是重庆主城核心区的花木市场,这里有300多家特色各异的商家,包括花店、酒吧、茶室、咖啡店、餐厅会所、宠物会馆,有儿童游乐园、足球场、停车场,还有城市休闲稻田区、两层楼高巨型鸟笼等的网红景观。
然而,火热喧嚣的背后,是306亩公园绿地被一家民营公司商业开发,公共空间被违法建筑和各种商业活动压缩侵占,公园的公共产品性质被指“消失殆尽”。
公园绿地是城市中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景观、文教和应急避险等功能,有一定游憩和服务设施的绿地。
住建部2012年发布的《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不能将城市公园绿地片面视为旅游资源和旅游产业内容,违背其公益性质进行经营性开发。禁止将公园用地或园内设施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给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
住建部强调,侵占公园用地进行商业开发的,要限期整改,并恢复用地的公园绿地性质。对公园绿地内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并且与公共服务、公园管理功能无关的经营性场所,要坚决予以清退。
重庆市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近日表示,他们将对“熊婆婆的花园”被举报违规经营一事进行核查。
2010年4月20日,重庆人和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经开区农林水利管理所签订《人和绿地租用合同》。人和园林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8年8月的民营公司,重庆经开区农林水利管理所为国有事业单位。
2016年6月18日,中国第三个、内陆第一个国家级开发开放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成立,前述农林水利管理所变更为“重庆两江新区市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2020年6月30日,两江新区市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为甲方,人和园林公司为乙方,重新签订《人和园绿地租用合同》,主要内容是:
甲方将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的绿地共306亩出租给乙方用于建设人和园项目,绿地租用期限为40年,2010年4月1日至2050年3月31日。土地租用期届满后,甲方若继续对外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乙方负责全额投资建设人和园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景观工程、道路工程、苗圃、水电讯管网、管理服务用房及配套工程设施。
乙方将人和园项目建设形成的苗圃以外的全部有形资产(该项目区内所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配套设施设备等),作为实物租金交付给甲方,其所有权属甲方。
这些有形资产项目交付甲方后,甲方立即将其交由乙方使用、管理、养护IM电竞、维修。乙方享有土地租用期间苗圃和项目全部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可以合理使用项目的所有资产、设施设备,但不得出售、转让项目除苗圃以外的资产、设施设备IM电竞。“乙方的使用权不得转让、出售、抵押、拍卖,也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同时合同规定,合同生效2年后,乙方每年另外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租金。货币租金第一年为每亩500元,以后每年与重庆市物价上涨指数同步调整。
合同表示,在土地租用期间,乙方负责对本项目绿化工程、景观工程进行养护、管理,对道路工程、水电讯管网、管理服务用房及配套工程进行管理、维修。其中,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和道路工程、水电讯管网、管理服务用房及配套工程的管理费,由甲方支付;道路工程、水电讯管网、管理服务用房及配套工程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但是,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和道路工程、水电讯管网、管理服务用房及配套工程的管理费金额,等于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的现金租金金额。合同签订起第一、二年度为建设期,不支付该费用。
也就是说,重庆人和园林公司以园区管理费用,冲抵了应当支付给两江新区市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的现金租金。这意味着,管护中心实质是将306亩公园绿地免费提供给人和园林公司使用40年,或者更久。
租用合同约定,项目的管理服务用房占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3%,即9.18亩;苗圃占地面积不得大于10%即30.6亩;绿化占地总面积(含水体)不得小于80%,即244.8亩;道路、停车场、硬质铺装、管理服务用房等建(构)筑物占地总面积不得大于20%,即61.2亩。
但是,重庆人和园花卉园艺中心在被沉寂几年后,2017年开始发力,变身为“熊婆婆的花园”,重庆人和园林公司对其开始大肆商业开发,并于当年6月成立熊婆婆的花园(重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商和物业管理。
于是,一大批各式建(构)筑物在这片区域拔地而起,建成了无数商铺,花店、花摊、花集云聚,咖啡馆、茶室、餐厅、私人会所密集进驻;还修建了大型仿真草皮足球场、教室,以及休闲稻田、两层楼高的巨型鸟笼等网红景观。
作为“熊婆婆的花园”中一大片区,“七喜宠物市场”更是占地面积近4000平方米,入驻商家几十家,包含宠物犬猫售卖、寄养,宠物用品、食品,宠物乐园,宠物酒店,宠物培训学校,宠物医院。
这里号称重庆第一家夜间花市,在其开设的周末夜市里,手工工艺品、音乐啤酒、美食小吃、跳蚤市场等业态铺面众多。
进入园区,一路闲逛,茶馆、酒吧、咖啡店、奶茶店,火锅、中餐馆、烤全羊、烧烤摊、小吃店,花店、服装店IM电竞、玉器店、观赏鱼馆、宠物美容店,木工坊、红木家具店、农药机具店,甚至还有科技公司招牌,都历历在目。
这些店铺都是“熊婆婆的花园”向外招商出租,目前全园已有商户300多户。知情人透露,仅商铺租金一年就在2000多万元。
“熊婆婆的花园”的总平面图显示,各种商业业态分布在红区、蓝区、绿区、黄、紫区、灰区、外区,以及其他区,还有鲜花街、帐篷区、集装箱小吃街等;还修建了两个经营性的大型停车场。
不争的事实是,整个园区的道路、停车场、足球场、游乐场、硬质铺装、商铺、楼宇等建(构)筑物,占地总面积早超过了《人和绿地租用合同》约定的61.2亩红线。
“熊婆婆的花园”在2018年10月26日正式开园。其官方公众号宣称,这是一个被鲜花、萌宠、美食、美酒IM电竞、音乐、民宿……塞满的大花园;这是一个花木市场,更是文化集散地,花集、宠物、夜市、研学,文创、休闲、环境、亲子,“一个心情盛开的地方”。
但在许多质疑者看来,这里早已“异化”为一个综合商业区,公园绿地的性质和功能无疑被改变了。“熊婆婆的花园”的违规建设行为已被居民多次投诉。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去年底该园一处违建还被航拍了,相关部门要求拆除,但至今巍然未动。
重庆两江新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明确表示,“熊婆婆的花园”位于人和组团M17—1地块,土地性质为G1公园绿地。
住建部2012年发布的《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不能将城市公园绿地片面视为旅游资源和旅游产业内容,违背其公益性质进行经营性开发;禁止将公园用地或园内设施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给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
重庆市两江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近日对“熊婆婆的花园”进行了核查,发现其建筑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消防设计,消防验收等相关建设手续。
重庆人和园林公司是在未经审批,亦未向工程所在地重庆两江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搭建商铺,对外招租, 通过公开宣传与300余名商户签订展位租赁合同,收取商户缴纳的各项钱款上千万。我们不禁要问:是谁给了他们违建的勇气?公园里的“公”字,是指公园的公,还是公司的公?
1998年8月19日成立的重庆人和园林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目前两大股东均为自然人,其中熊良勇占股81.77%,熊忠奎18.23%。工商档案资料显示,原股东、法定代表人熊英2016年4月29日退出,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熊良勇。
熊英与熊良勇为亲姐弟关系。知情人士透露,重庆人和园林公司实际控制人一直是熊英。熊英丈夫赵某,2008年起被任命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现已退休。赵某经2015年11月17日重庆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任市委委员,还曾担任重庆市政府参事。
一位知情人明确表示:“熊婆婆的花园不仅仅只是熊总一个人,里面牵涉到好多人的利益,如果潘多拉墨盒一旦打开,好多人要遭殃,或者说得罪一个人就得罪一大群人……她确实在这里有很大能量,有很多关系。”
重庆人和园林公司租用公园绿地大搞商业开发的行为,已遭到市民举报。如今,园林工作已经归口城市管理局,而城管部门正好也具有对违法建设的管理职能,市民们希望此事能引起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3月25日,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表示,经核实,熊婆婆花园实际是社会投资公园,由重庆人和园林公司投资建设并管护,“公园内一切建设需按合同要求实施”,“对于市民反映的公园方违规经营一事我单位将进行核查,如有超过合同范围,我们将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人和园地块的土地性质为国有的公园绿化用地,代表国家履行管理职能的两江新区管护中心应当按照合理、合规、合法的程序和内容,妥善处置和利用该国有资源,”一位举报人士表示,但是该中心将公园绿地违法出租给民营公司,并对该公司的后续的建设或怠于监管、或放任违规建设,致使公益性的“人和园”变成商业化的私家花园——“熊婆婆的花园”。这背后是否存在隐秘的利益链条,该不该调查、深究?
住建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侵占公园用地进行商业开发的,要限期整改,并恢复用地的公园绿地性质。对公园绿地内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并且与公共服务、公园管理功能无关的经营性场所,要坚决予以清退。
《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2020年3月施行的《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将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道路附属绿地等进行出让IM电竞、出租、抵押。禁止在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道路附属绿地内建设与城市园林绿化及其附属设施无关的项目。违反该规定的,责令相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正,赔偿损失,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九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改变城市园林绿地性质、城市绿线及永久保护绿地的;(二)擅自同意移植城市园林公共绿地内树木,砍伐城市园林树木,占用和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三)违反规定降低绿地率指标要求的;(四)出租、出让、抵押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和道路附属绿地的;(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